发布时间:2026-08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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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盘活国有存量房产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降低房屋空置带来的运营损耗,经设计院公司研究并按国有资产出租相关管理规定,计划对9套闲置空置职工宿舍面向社会整体打包对外出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房屋基本情况
本次出租共计 9 套房屋,房屋分布于两处地段,房屋性质为设计院公司职工宿舍,房屋为简装,房屋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,本公告发布有效时限为5至7天。
9套房屋明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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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房屋地址 |
房间号 |
建筑面积(㎡) |
房屋现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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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拐角楼7单元(于田街2号7单元) |
101室 |
56.99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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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拐角楼6单元(于田街2号6单元) |
502室 |
56.99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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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拐角楼6单元(于田街2号6单元) |
101室 |
56.99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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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拐角楼5单元(于田街2号5单元) |
502室 |
55.4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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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拐角楼5单元(于田街2号5单元) |
501室 |
55.4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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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拐角楼5单元(于田街2号5单元) |
401室 |
55.4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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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拐角楼5单元(于田街2号5单元) |
301室 |
55.4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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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沙区经三路15号长江花园小区1单元 |
502室 |
46.6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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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沙区经三路15号长江花园小区1单元 |
402室 |
46.68 |
空置,简装简约家具 |
二、租赁相关说明
本次出租分为整体打包出租,和零散对外出租相结合的方式,优先考虑整体打包出租方式。
房屋现状出租,仅为简装,屋内有简约家具,承租方需自行配置需要家具及生活相关设施,签约前意向承租人务必实地现场查看房屋,充分了解房屋现状、设施及周边情况。一经签约,视为认可房屋全部现状。
租金参照同地段同类型老旧住宅市场行情确定,租赁收入按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全部纳入设计院公司预算统一管理。
租赁将签订正式标准化租赁合同,合同中明确租赁期限、租金缴纳、房屋修缮责任、安全管理、违约处置、到期收回房屋等权责。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及房屋使用相关规定,不得擅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,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。
公告有效期5至7天,有意向的承租主体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提交意向,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出租意向登记。
三、其他事项
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经营主体。
本公告仅为出租信息公示,出租相关流程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审批备案制度,最终承租资格、租赁合同以审批结果为准。
实地看房、意向登记相关事宜请联系设计院公司办公室。
联系人:王丽 联系电话:13669977358
特此公告。
新疆水电设计院公司办公室
2026年8月21日